各学科组、支撑部门: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省林草局现组织征集2026年省级林草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践行“制定标准是为了用”的原则,以突出国土绿化、森林经营、生态保护修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导向,聚焦“三北”工程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发展(特别是林下参等中草药材)及林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增效等方面。
二、征集范围
一是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统一的林草科学技术、管理办法、服务要求等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需要制定的标准,可提出制定项目建议;二是对于标准发布超过5年,技术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标准实施及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以及2025年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中效果不明显且未废止的标准,应提出修订项目建议;三是一般性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畴,申报的项目建议不得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和市场竞争,以及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社会实践经验,是已被行业内所认可的可量化或可描述的成果,原则上应提供前期已开展的实用技术认定、科研项目验收、规划方案等内容;对既往完成率偏低的申报单位项目,以及在相同的技术内容中,虽无省级地方标准,但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能够指导我省生产实践、推广应用的,不再予以立项。
(二)申报制定立项的老师要对提出的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内容进行查重,不得重复申报类似项目;申报修订立项的,涉及整合修订两个及以上的起草单位,需沟通协商确定主要起草单位后进行申报。
(三)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月21日前,提出项目建议名称并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微信或邮件报送至科技处,省林草局将组织标准化专家组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并征求有关处室及部门意见建议后,对审核论证通过的项目进行排序并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岳倩,联系电话:83970317
科技处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