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居家办公期间从事防疫保障工作情况的通知(4.20日之前)

各部门、学科组: 

  按照上级要求,现对居家办公期间从事防疫保障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我所职工、学生本人及家属响应号召从事防疫志愿服务情况,如参加社区志愿工作者。 

  2、我所职工(学生)家属为防疫保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工作者、警察、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下沉支援基层防疫工作人员等)的情况。 

  请各位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沈阳生态所职工及家属居家办公期间从事防疫保障工作统计表》(见附件),420日(周三)下班前将表格发给综合办(电子邮箱:whding@iae.ac.cn)。 

 

综合办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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