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按照主管税务局安排,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分以下三个时间段进行申报:预约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供有紧急事项人员办理;集中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6月30日,为常规办理时间;其中我单位办理时间建议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税务局将进行专门咨询服务。各位老师可在对应时间段,建议选择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汇算清缴对象
(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正确选择申报方式
1.简易申报:2021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的,请选择“简易申报”方式。
2.标准申报: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退(补税)的,请选择“标准申报”方式。
三、补录信息
符合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21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办理汇算清缴前,应抓紧时间补录填报相关信息。
四、提醒
1.系统查询页面中的“批量申诉”和“申诉”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补)税款,务必谨慎点击,除非确实必要,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处理上的困扰,无法顺利退(补)税。
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建议
个人所得税APP是个税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通过手机就能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等基础信息,轻松完成每一年度汇算清缴。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卸载该APP。如误删可重新下载安装,已注册用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终端的信息和数据不会删除。
申报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并核对各项收入及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如有遗漏或错误,可点击相应项目可以进行修改或申诉。
六、具体操作流程
请参照 “【实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引”。网址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lxpCiSmFIlWN_3h253BAlA
七、注意事项
1.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年度汇算时,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至综合所得计税,也可单独计税,两种计税方式计算的税额存在差异,可分别尝试、选择。建议高收入人员选择单独计税。
2. 因本次为个税改革以来第三次汇算清缴,税务局加大了对于漏报、瞒报、应报不报的查处力度,故请各位老师及时、准确、全面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具体操作中如有疑难问题,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和解决,也可以随着与财务资产处联系。
财务资产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