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科组: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2022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函》(辽市监发[2022]4号)要求,为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立项有关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公开征集2022年度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又需在全省范围内协调统一的农业农村相关生产规程或管理规范,可提出立项申请。
2.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农业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1]328号)要求,经各标委会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与起草单位沟通后,确定复审意见为修订的,原起草单位可提出修订申请。
3.农药、兽药、饲料产品及其检验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畴。
二、项目重点
(一)种植业
1.作物生产类。包括农作物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品种改良、设施生产自动化控制、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和高质高效绿色技术等。
2.节水肥料类。包括养分管理、节水农业、节肥增效及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技术等。
3.植保植检类。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与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植物检测鉴定、风险分析和检疫管理,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病虫害抗药性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
4.农产品流通类。包括农产品的贮运保鲜、加工等。
5.防灾减灾类。包括农业灾情评估、防灾减灾技术等。
6.农业机械类。包括种植施肥机械、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综合利用、设施种植机械、果园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
7.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包括现代农业公共服务、智慧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厕所建设和改造等。
8.农用地类。包括土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用地环境监测与修复等。
(二)畜牧业
1.畜牧养殖生产类。包括畜禽饲养管理、保种育种、生产扩繁、养殖场建设、投入品管理、养殖生态环境保护、粪污资源化利用等。
2.畜禽产品加工类。包括畜禽产品屠宰、畜禽产品加工分级、安全控制、贮运等。
3.饲草加工利用类。包括秸秆发酵、牧草加工等。
(三)动物卫生
1.动物疫病防控类。包括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检测、监测、诊断、控制和净化等。
2.动物卫生监督类。包括特定动物疫病和场所的消毒、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管控等。
3.动物卫生评估类。包括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效果评价、兽医生物安全评估、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评估、兽医社会化检测体系建设等。
(四)水产养殖
1.水产育种与苗种繁育类。包括水产品类、新品种的选育、培育和繁育,高效繁育与健康养殖等。
2.设施养殖类。包括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养殖,养殖环境预警,设施渔业等。
3.水产综合养殖类。包括水产品类综合育养、混养,水产多模式增养殖等。
4.水产资源增殖类。包括水产增养殖,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
5.水产品加工与储运类。包括水产品初加工工艺、生鲜包活储运、水产品储运等。
6.营养与饲料类。包括特色饲料制备、投喂技术、营养调控技术等。
7.水产病害防控类。包括外界环境因素灾害综合防控、病虫害的预防、诊断、防控和治疗,水产品类免疫与生态养殖等。
8.水产捕捞类。包括捕捞设备应用等。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在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基础上,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查重(网址:http://www.lnsi.org:8081/Main.aspx或关注辽宁标准化微信公众号以及往年立项文件),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符合我省发展需要情况提供说明,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2022年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修订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制定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起始时间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立项通知时间为准)。
2.鼓励科研机构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同起草标准,鼓励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鼓励已列入各级科技部门科技计划的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标准。
3.申请人请于3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报相关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报送到yueqian@iae.ac.cn邮箱内。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岳倩,联系电话:83970317。
其中:
园艺、植保、土肥领域材料报辽宁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
粮油作物领域材料报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贮运领域材料报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农机领域材料报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农村事务领域材料报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
畜牧领域材料报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动物卫生领域材料报辽宁省动物卫生标准技术化委员会秘书处;
水产领域材料报辽宁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鹿养殖领域材料报辽宁省鹿养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请各相关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在查重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筛选并排序。于3月20日前将各项目建议的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厅监管局,报送数量详见附件3。厅监管局届时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建议名单,并指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材料提交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马京京
联系电话:024-23447862;
电子邮箱:lnncpjg@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
辽宁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李军、陈绍莉
联系电话:024-86121267
电子邮箱:lnsnybwh@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孙大为
联系电话:15998111780
电子邮箱:lnsnkykjcg@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
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联系人:程顺昌
联系电话:13840535014
电子邮箱:sailor_ch@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联系人:范玉萍
电话:18502414598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90号
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世轩
联系电话:15998883083
电子邮箱:86802825@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长江北街39号农业中心5楼
辽宁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卞大伟
联系电话:024-83218272;15040236219
电子邮箱:806238660@qq.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辽宁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024-24229579;15040213179
电子邮箱:nine_gzf@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
辽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 军
联系电话:15140686786
电子邮箱:kjxhdl@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省鹿养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田景鑫
联系电话:02448823443;13190495203
电子邮箱:hrtjx@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路46号
科技处
202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