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所内各部门、学科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沈阳市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对当前研究所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始终面临压力,国内零星散发病例难以完全避免。

  所内各部门、各学科组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学科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所肩负的责任,建立部门学科组与党支部和工会分会的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将防控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位,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科研教学生产工作。 

  全所职工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如被确认为密切接触者等)要及时向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宗文君 13504908010)报备。同时,坚持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的生活习惯,继续做好办公场所的每日通风、消杀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区疫情防控管理 

  1.全所在职职工、研究生、离退休职工进入办公楼宇应佩戴口罩并接受测温检查,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均需进行登记管理、监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以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通行码为主,全国各省市健康码均可)。

  2.在室内人员集中办公场所要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3.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每日消杀工作。

  三、加强职工和研究生出差管理 

  1.非必要不出差,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2.职工如确有出差必要的,须事前报经学科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同意。

  3.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确有出差必要,须持导师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报人事教育处处长审批。

  4.出差目的地应是疫情低风险地区,不建议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必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途经),须事前向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备。返回后,本人健康码仍为绿色,且本人无异常情况的,可正常上班,但在上班前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健康情况。

  5.严格落实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如出差地发生疫情,沈阳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倒查出差地旅居情况,出差返回人要第一时间向在沈居住社区报告,同时向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备,并严格按照社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有意瞒报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6.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出差,确有必要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科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通过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四、提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意识 

  1.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等疫情防控有效做法,养成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公筷制、分餐制等健康生活方式,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提倡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

  3.在家要注意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适量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

  4.提倡春节期间尽量在沈休假,减少人员聚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不应参加。

  5.减少非必要人群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时要加强个人防护。

      
 
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