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部门职能:科技计划、战略规划;科技项目、成果奖励、知 识产权;科研平台与基地;科学普及、国际合作与交流、院地合作成果转化;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 

吴  波:处长,主持科技处工作。掌握宏观科技政策,熟悉研究所定位、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协助所领导制定科研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支持所班子、学委会以及各类委员会开展工作。

刘  丽:副处长。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各级科技奖励申报管理。分管国家级项目管理,国际合作、学术会议、外事、科普以及学会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聂志文:副处长。负责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级项目管理,科研平台管理。分管省市级科技项目、院地合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曼茹:业务主管。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理国际交流来访和出访手续,科普工作;国内外学术会议的管理和组织,学会管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忠军:业务主管。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合同管理、横向合同签署,处内网站维护。协助科研计划管理,院地合作相关工作。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4-839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