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杜鹃优良观赏品系选育》经费外拨事项公示

  依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管理办法(试行)》(科应生所字〔201915号)、《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应生所字〔201724号)等规定要求,现将《兴安杜鹃优良观赏品系选育》经费外拨事项进行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公示信息的真实性、水平、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我们将对异议受理截止期前受理的有效异议进行核实处理,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 

   人:岳倩 

  联系地址:生态所北楼131 

  联系电话:024-83970324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2021120      

  附件:受托机构及委托经费等详细信息 

  东北农业大学,总金额100000元。  

  机构营业范围:承担本专科及研究生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机构负责人: 包军 

  项目负责人: 龚束芳、王金刚 

  外拨方式:两次性拨付,拨款金额100000元。 

  委托工作内容:协助开展兴安杜鹃新品系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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